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11 生效日期: 2000-10-11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我国开展减灾工作的需要和联合国有关决议的精神,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
  副主任:
  多吉才让(民政部部长)
  徐荣凯(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光亚什十交部副部长)
  郝建秀(国家计委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邓桶(科技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高虎城(外经贸部部长助理)
  委员:
  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张广钦(国防科工委秘书长)
  罗锋(公安部副部长)
  高强(财政部副部长)
  孙文盛(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叶如棠(建设部副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副部长)
  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周文智(水利部副部长)
  刘坚(农业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祝光耀(环保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卢春恒(统计局副局长)
  周生贤(林业局副局长)
  陈宜瑜(中科院副院长)
  汤泉(地震局副局长)
  李黄(气象局副局长)
  冯晓增(保监会副主席)
  尚恒春(总参作战部副部长)
  常志海(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王立忠(红十字总会副会长)
  马福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范宝俊(兼)
  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李本公担任。今后,委员会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做好减灾工作对于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减灾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地开展减灾活动,加强减灾科学研究和应用,增强国家综合减灾能力,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各地要把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减灾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