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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委联系公司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3-29 生效日期: 1998-03-29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便于国有大型企业公司与政府的联系,坚持政企分开原则,现将部委联系的公司通知如下:   国家电力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
  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联系;
  中国光大股份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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