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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1999年-2050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19 生效日期: 1999-06-1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
发布文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要求,为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自然地理概况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总面积45.46万平方公里,位居全国第6位。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东部为三江平原,西部为松嫩平原,北部是大、小兴安岭山地,南部是长白山地(包括张广才岭、老爷岭)。耕地面积917.5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25公顷,大大高于全国人均0.08公顷的水平。全省有林地面积1895万公顷,占全国有林地面积的1/1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41.9%。全省现有草地433万公顷,其中集中连片、宜牧优质草原有187万公顷,是我国10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现查明有各种矿产资源131种,已探明贮量的有75种,其中石油、煤炭、黄金、石墨等均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水资源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三大湖泊及星罗棋布的泡沼,人均占有水量约2000立方米,每公顷耕地平均占有水量约33立方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野生植物资源种类繁多,高等植物183科,2200多种,其中具有寒地特点的中药材627种;可食用的野生植物在1000种以上。有脊椎野生动物近600种,其中鸟类19目56科380多种,兽类6目19科87种,两栖类11种,爬行类14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东北虎、梅花鹿、貂熊、丹顶鹤、白獾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天鹅、白枕鹤、马鹿、黑熊、猞猁等;鱼类资源21科73属105种,其中经济鱼类占50%左右。 
  黑龙江省处于温带至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区内,是全国纬度最高、气温最低的省份,年平均气温2.4℃,年有效积温1900-2800℃,无霜期100-140天,年降雨量400-800毫米。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漫长,春易旱,秋易涝。全省土壤比较肥沃,肥力较高的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占60%,适宜农作物生长,具有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 
  全省行政区划现设11个省辖市,2个行政公署,67个县(市),455个镇,687个乡,总人口3750万人,人口密度82人/平方公里;农村人口2000万人,占总人口的53%。 
  二、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取得了很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大搞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和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植树造林:截止到1998年底,全省人工造林保存面积375.8万公顷,有林地面积增加22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36.8%增加到41.9%,木材蓄积量占全国1/4。“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平原绿化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5万公顷,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0.4%。改良草场100.2万公顷,围栏封区育草27万公顷。24个县(市)达到国家平原绿化标准,25个县(市)实现了宜林荒山荒地的绿化,全省已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04个,总面积267.14万公顷,建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52处。 
  (三)节水农业:在西部旱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有各类农用机电井63779眼,节水灌溉面积44万公顷,占旱作面积的12%,其中喷灌18.3万公顷,小白龙灌22.7万公顷,地埋管灌2.6万公顷,微滴灌0.4万公顷。 
  (四)生态农业:1987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抓好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并成立了黑龙江省生态农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把生态建设纳入整个农村发展的轨道。国家级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拜泉,经过10多年的艰苦奋斗,人工林保存面积6.8万公顷,治理侵蚀沟6112条,修梯田3.5万公顷,等高打垄4万公顷,种地埂生物带1.3万公顷,水土流失受到控制,自然灾害明显减少,从国家级贫困县变为产粮大县。 
  (五)绿色食品开发:全省已有93户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9个品种,128个产品,占全国绿色食品总数的12.6%。其中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7个,占全国总数的25%,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的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有2个,进入一年生产建设期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个,均居全国各省区市之首。全省已有54个县(市)、45个农牧场生产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监测面积已达20万公顷。 
  从总体上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有些地区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某些方面的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主要表现在: 
  一是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3.4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9.6%,其中水蚀、风蚀、冻融侵蚀面积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3.7%、5.7%、10.6%。水土流失造成耕地耕层越来越薄,养分不断流失,土壤肥力下降,有机质含量逐年减少,干旱、洪涝、风沙灾害频繁发生。 
  二是森林资源危机,生态功能减弱。全省森林资源曾长期处于采育失调局面,林业建设水平较低,造成森林分布不均,林分质量下降,结构不合理,功能不齐全。加上局部地区集中过量采伐,乱砍滥伐、毁林开荒、陡坡种植,使天然植被遭到破坏,生态功能大大降低。近年来,森林覆盖率逐年有所增加,但森林幼、中龄林所占比重较大,成、过熟林相对较少,结构失衡和功能退化的局面未能改变。 
  三是草原面积减少,植被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建国初期,全省草原面积880万公顷,现已减少到433万公顷。全省草地沙化面积11.7万公顷,碱化面积34.6万公顷,退化面积不断扩大。 
  四是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珍稀物种逐渐减少。东北虎、金钱豹、梅花鹿等已很少见,红松、黄菠萝、水曲柳、核桃楸等珍贵阔叶树种在我省可利用资源越来越少,野生药用植物人参、刺五加、五味子、三棵针等资源不断减少。 
  五是环境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工业“三废”排放量逐年增加,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全省除黑龙江干流、乌苏里江、兴凯湖、五大连池水质较好外,其它水域均不同程度受到了污染。除大庆市外,省内大多数城市大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土壤污染也呈现加重趋势。 
  以上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黑龙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促使黑龙江省逐步走上生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轨道。 
  三、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依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紧紧抓住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大搞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全省生态环境保存较好的优势,巩固和提高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开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增强绿色意识,开发绿色产业,发展绿色经济,确保农业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尽快把黑龙江建成全国绿色大省和生态示范省。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抓好对全省影响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力争在短时期内有所突破;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针对不同类型区域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点,讲求实效,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性措施,提高综合治理效益;坚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把生态环境的治理、建设和保护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坚持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坚持以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短时期的经济增长。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系列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优势,大力开发绿色产业。 
  --总体目标:用大约50年左右的时间,动员和组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现有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完成一批对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生态工程,建设和推广生态农业,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力争到下个世纪中叶,使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基本得到整治,适宜绿化的土地全部种上适应性较强的优质林草,“三化”草地全部得到恢复,绿色食品开发成为黑龙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全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生态环境体系、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建设一个山川秀丽、繁荣兴旺、美丽富饶的黑龙江。 
  各阶段的目标是: 
  (一)近期目标(1999年-2010年)。到2003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万平方公里;新增人工造林面积87.9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4.7%;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80万公顷;新增治理“三化”草地40万公顷;西部干旱、风沙、盐碱区发展旱田节水灌溉40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200万公顷;完善生态农业建设试点“121”(即10个试点县、20个试点乡、100个试点村)网点工程;建设高标准、水利化、林网化农田面积100万公顷;建立全省布局合理、手段先进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保护体系;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00万公顷,其中水稻40万公顷,大豆20万公顷,玉米15万公顷,小麦10万公顷,杂粮、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各5万公顷,绿色畜产品占全省畜产品总量15%以上。 
  到2010年,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绿色食品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主要目标是: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万平方公里,占应治理面积的22.3%;植树造林145.5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7.2%,平原农牧区防护林林种和树种结构得到合理调整;改良草地120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33.3万公顷,新增草地33.3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地153.3万公顷,建设一批草地综合示范工程和优良牧草种子基地,草地生产能力提高80%以上,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规划自然保护区由现在的104个(面积267.14万公顷),扩大到152个(面积445.2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然保护地达到77个,保护区、地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10.1%;生态农业试点县由现在的8个,增加到30个,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00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400万公顷,土壤肥力明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完成一批对改善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农村能源工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种植面积达到200万公顷,其中水稻80万公顷,大豆40万公顷,玉米30万公顷,小麦20万公顷,杂粮、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各10万公顷,绿色畜产品占全省畜产品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二)中期目标(2011年-2030年)。全省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趋于融洽、协调,并构筑起全省绿色产业的经济框架。主要目标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3万平方公里,加上近期目标治理面积,占全省应治理面积的60%;新增人工造林面积20.3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8.9%,林种树种结构合理;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新人工草地100万公顷,改良草地150万公顷,新增草地40万公顷,“三化”草地全部得以改建,草地生产能力比现在提高1.2倍以上;生态农业技术得到普遍推广运用;绿色食品作物种植面积占全省种植总面积的30%,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绿色畜产品占畜产品总量的55%。 
  (三)远期目标(2031年-2050年)。到2050年,全省建立起基本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主要目标是:全省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宜林地全部绿化,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林业生态体系,“三化”草地得到全面恢复,优质草地占70%以上,草地生产总体能力和草地动态监测、灾害测报体系建设等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坡耕地实现梯田化;全省生态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绿色经济成为牵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特色经济。 
  四、生态环境建设总体布局和分区要点 
  根据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划分5个类型区域。 
  (一)西部松嫩平原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包括齐齐哈尔市所辖9个县(市)(拜泉、克山、克东除外)、绥化地区(安达市、肇东市和兰西、明水、青冈3个县的一部分)、大庆市所辖4个县及哈尔滨市所辖的双城市和农垦系统所属部分国营农牧场。土地面积718.9万公顷,占全省15.8%,其中耕地271.9万公顷,占全省29.6%;林地面积108.6万公顷,占全省7.4%;草地面积164万公顷,占全省25.2%。该区生态环境特点是,气候温和,地形平坦,土质肥沃,资源丰富。黑土、黑钙土占60%左右,是世界上三大黑土带之一。其西部草原面积大、草质好,以优质羊草为主。该区开发较早,人多地少,垦殖率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较高,但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年平均降水量400-500毫米,比较干旱、多风。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旱田灌溉基础较好,是全省主要商品粮和牧业生产基地。该区中部土壤盐碱化程度较重,南部风沙土及其荒漠化现象已出现,草地碱化程度日趋严重;一些县(市)风蚀严重,耕地荒、硬,旱、涝灾害频繁发生,生态环境脆弱,是全省比较贫困的县(市)集中区。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建设要点是:1.在继续抓好“三北”防护林体系、防沙治沙等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比重,建设多林种、多树种、乔灌草、网带片相结合的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2.加强对盐碱区的改良、利用,采用生物、农艺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治理,改良土壤现状、调整种植结构、防止次生盐渍化。3.努力搞好“三化”草地改良与治理。建立科学的草地利用制度,实行划区轮牧和定时施肥,加大牧区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实现草地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4.积极推广旱作农业与节水灌溉技术。 
  (二)东部三江平原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包括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七台河市、鸡西市及部分国营农牧场、国有森工林业局。土地面积981.3万公顷,占全省21.5%,其中耕地241.2万公顷,占全省26.2%;林地面积209.8万公顷,占全省14.3%;草原面积68.8万公顷,占全省15.9%;湿地面积约有197.1万公顷。该区生态环境特点是:气候温和湿润,年降水量500-600毫米;地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下游,地势低平,海拔50-100米,并有大片沼泽;土壤自然肥力较高,土壤以白浆土、草甸土居多;开发历史短,地广人稀,每平方公里只有68人,人均耕地多,粮食商品率高;国营农场多,机械化水平高;后备资源多,水源比较充足,发展潜力大。但该区由于过去垦建脱节,低洼易涝荒地开垦多,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洪涝灾害比较频繁,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近年来,有些地方盲目开垦湿地,削弱了湿地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建设要点是:1.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资源,维护富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加快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地。2.粮食增产以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单产为主,严禁不合理毁林毁草开荒。3.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生产体系,把大部分以小叶樟为主的沼泽化草甸,改造成为割草场,开垦条件较好的天然草甸发展畜牧业。4.加强以治水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蓄排并举,土水肥林草路综合整治,不断改善该区生态环境条件。 
  (三)北部大、小兴安岭山区(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包括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及黑河市所属部分县(市)、国有森工林业局和国营农牧场,土地面积1643.1万公顷,占全省36.1%,其中耕地面积57.9万公顷,占全省6.3%;林地面积762.8万公顷,占全省52%,是我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基地。该区生态环境特点是:山体广阔,山势和缓,河谷宽浅;气候冷凉湿润,无霜期短,年平均气温-1℃左右,降水量500-600毫米,森林覆盖率高达63%;地广人稀,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到40人;该区森林蓄积量大,林分质量好,经济价值高。过去,该区长期采育失调,每年消耗森林资源超过生长量;山产资源种类比较多,蕴藏比较丰富,但开发很少,利用率很低,特别是野生动植物和中药材资源,开发利用不到1/10。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建设要点是:1.重点调整林业生产结构,从采伐转向营林管护,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2.加强江河源头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森林、草地等植被的保护,在水土流失较重地区,重点营造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人工草地,严禁滥垦乱伐,坚决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3.以林为主,林农牧副相结合利用林木立地条件好的优势,建设能够永续利用的林业基地;在山前台地、沿江平原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造成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要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充分利用林间草场和其它山区资源大力发展牧、副业生产,促进山区生态经济全面发展。 
  (四)南部长白山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主要有张广才岭、老爷岭,包括牡丹江市所属各县(市)及哈尔滨市所属部分县(市)、还有许多国有森工林业局、县(市)林场及少数国营农牧场。土地面积706.4万公顷,占全省15.5%,其中耕地面积97.6公顷,占全省10.6%;林地面积297.8万公顷,占全省20.3%,是省内重要的林业基地和多种经营基地。该区生态环境特点是:地貌类型复杂,立体气候明显;气温较高,年均气温3.4℃;降落水较多,年均降水500-750毫米;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农林交错,林木生长率高,森林后备资源多,山产、土特产多,多种经营比较发达;区内河流密布,水资源丰富,势量充足,适于发展水稻生产;中药材、野生浆果酒料、野生淀粉、野生油料、野生蜜源等植物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好。但近些年来森林资源日趋危机,林分质量不断下降,珍贵树种红松、“三大硬阔”以及稀有的赤松、紫杉等在天然林中已很少见;水土流失严重,地表起伏大,土壤抗侵蚀能力差,形成3.5万多条侵蚀沟;野生动植物资源锐减,有的甚至濒于绝种。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建设要点是:1.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林业生产由原木生产转向营林管护,大力推进宜林两荒造林、迹地更新造林、改造疏林地、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搞好森林抚育管理,遏制林缘后退,提高林木生长量,提高森林质量。2.在保障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气候温凉、雨水充沛、柞林密布、土壤腐殖质层深厚的有利条件,搞好资源立体开发,积极发展林果、人参、木耳、黑豆及养牛、养羊、养鹿、养蜂、养蚕等多种经营,同时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走产业化道路。3.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搞好水土保持;超标准的坡耕地要退耕还林还草;充分利用山间平川谷地的水、土资源,搞好水利工程配套,因地制宜扩大水稻生产。4.开发利用自然生态景观,建设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系统、自然遗迹等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 
  (五)中部丘陵漫岗区(位于黑龙江省中部)。该区域居于松嫩平原波状起伏台地,包括拜泉、克东、克山、望奎、海伦、巴彦、阿城、宾县、讷河、北安、嫩江、五大连池、依安、绥化、绥棱、庆安、五常、兰西、明水和青冈、呼兰等21个县(市)。该区土地面积约496万公顷,占全省10.9%,其中耕地248万公顷,占全省27%,是以农业为主体的农林牧结合区域,是全省麦、豆主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该区生态环境特点是:低山丘陵与河谷盆地相间分布,土壤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为主,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农业开发较早,原始森林已被砍伐殆尽,现多为天然次生林、人工林和灌木林。丘陵漫岗地坡度缓而长,表土疏松,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一些黑土层厚度已由开垦初期的0.7-0.8米,降至0.20-0.35米。该区沟蚀严重,有的地方沟壑纵横,有的侵蚀沟深达10多米,耕地被切割严重。该区土壤地力下降,旱、涝灾害频繁。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建设要点是:1.坚持以大流域治理为骨干,小流域治理为单元,以县为治理基本单位,以户承包为基础,以治理坡耕地为重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对山水田林路草进行综合治理。2.以固土保水为主要目的,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薪炭林及其它商品林,提高林分质量,改善丘陵漫岗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和放大森林覆盖率。3.把传统农业技术、先进适用现代技术与高新技术结合起来,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的生态农业。 
  以上五大区域在生态环境建设的过程中,都要根据市场需求,龙头企业建设和名优特产品抓好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根据地域特点,五常、阿城、宁安、方正、庆安、佳木斯、建三江、宝泉岭、查哈阳、兴凯湖等市、县(市)、农场应重点发展绿色水稻;密山、嘉荫、虎林、嫩江、巴彦、绥化、佳木斯等市、县(市)应重点发展绿色大豆;肇东、双城、绥化、望奎等县(市)应重点发展绿色玉米;肇源、密山、桦南、青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区等县(市)应重点发展白瓜、葵花籽、芸豆等绿色经济作物;东宁、明水、鸡西等市、县应重点发展绿色果树基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市应发展郊区、郊县绿色蔬菜基地。山区、林区重点发展山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在草原牧区和条件具备的农区,重点发展绿色畜牧产品基地。 
  五、生态环境建设重点 
  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要坚持长远性建设与阶段性攻坚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从现在起到2010年,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丘陵漫岗区,草原“三化”突出、生态环境脆弱的松嫩平原区和对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大、小兴安岭山区,作为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主要建设以下16项重点工程。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1.国有森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已经安排)。(略) 
  2.地方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新建)。该工程涉及地方林业的368处国有林场及农场、铁路等有林单位,总建设面积407万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到2003年,完全停止在生态公益林区进行任何商业性采伐,木材产量由1998年的201万立方米,调减到147.1万立方米;到2010年,对兼融林减少主伐,停止皆伐,商品林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实现由采伐利用天然林为主向经营利用人工林方向转变。 
  (二)水土保护工程(新建)。该工程公布在松花江流域所属市、县。主要建设内容:到2003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万平方公里,治理坡耕地面积71.18万公顷;造林、种草面积16.1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工程9320座。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万平方公里,治理坡地面积170.83万公顷;造林、种草面积38.74万公顷;小型水利工程22370座。 
  (三)界江(河)防护林体系工程(新建)。该工程分布在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瑚布图河等疆界及陆路接壤的18个县(市)、56个地方国营林场,11个国营农场,7个森工局。主要建设内容为:到2003年,完成森林资源保护101.4万公顷,封山育林6.6万公顷,人工造林32.4万公顷。到2010年,新增人工造林32.4万公顷。 
  (四)松花江、嫩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新建)。该工程分布在松花江、嫩江沿江30个市、县,12个国营农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到2003年,完成造林70万公顷;到2005年再完成造林35万公顷,松花江流域森林覆被率由39.2%提高到43.1%;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平方公里,嫩江流域森林覆被率由19.95%提高到24.16%;治理风沙危害土地面积20万公顷。 
  (五)“三北”防护林工程(续建)。该工程公布在4个地市、30个县(市、区)、17个国营农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到2003年,完成造林面积16.36万公顷,防风固沙林3.8万公顷;到2010年,完成造林面积23.64万公顷,防风固沙林9万公顷。 
  (六)西部松嫩平原“三化”草地治理建设项目(新建)。该项目分布在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地区所属13个县(市、郊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人工草地33.3万公顷,改良草地120万公顷。2003年完成人工种草、改良草地、建设围栏封区育草40万公顷;其余113.3万公顷改良任务到2010年全部完成。 
  (七)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续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10个县(市)、20个乡(镇)生态农业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到2010年建设3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市)、60个乡镇。 
  (八)松花江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新建)。该工程分布在松花江流域20个县(市)。主要建设内容:对该流域2度以上的129万公顷坡耕地进行综合治理。2至6度调整垅向,6至15度的坡耕地修筑水平和坡式梯田,建立科学的耕地培肥制、土壤耕作制及作物轮作制。 
  (九)乌苏里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新建)。工程区在佳木斯、鸡西、双鸭山市所属县(市)及境内农场。建设主要内容为:建立国际野生动物保护通道和自然保护网络,改造中低产田,开展低洼湿地的综合治理,扩大绿色植被,合理利用资源,建设绿色食品基地,使该区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工程(新建)。该工程重点地区是三江平原与长白山地(包括老爷岭、张广才岭)。主要建设内容为:编制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规划,在全省“两大平原”与“两大山区”内,对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与管理,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合理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十一)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程(新建)。该工程建设地点主要在“两大平原”与“两大山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到2003年,全省新建自然保护区20个,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33.1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2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面积达到300.2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6.35%;到2010年,再新建自然保护区28个,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44.96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5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面积达到445.2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9.42%。 
  (十二)绿色食品基地开发建设工程(新建)。工程分布在全省已开发生产绿色食品的54个县(市)、45个农牧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到2003年,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00万公顷,其中水稻40万公顷,大豆20万公顷,玉米15万公顷,小麦10万公顷,杂粮、经济作物、其它作物各5万公顷。绿色畜产品占畜产品的比重,乳制品50%,牛羊肉40%,猪肉5%,禽肉30%,禽蛋8%。到2010年,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种植面积达到200万公顷,其中水稻80万公顷,大豆40万公顷,玉米30万公顷,小麦20万公顷,杂粮、经济作物、其它作物各10万公顷。绿色畜产品占畜产品的比重,乳制品90%,牛羊肉80%,猪肉20%,禽肉50%,禽蛋25%。 
  (十三)绥化绿色走廊工程(新建)。该工程建设区在绥化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到2010年,总建设面积349.3万公顷,植树造林30万公顷,人工种草5.6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和盐碱地20万公顷,绿色食品作物面积10万公顷。 
  (十四)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10个县(市)、农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低洼易涝治理和低产田改造等示范工程,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十五)三江平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工程。该工程区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23个县(市)、4个国营管局和2个林管局。主要建设内容为:重点建设洪河自然保护区、三江、兴凯湖、七星河、挠力河、长林岛、雁窝岛等自然保护区。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持比较完整的区域,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地;在重点区域内,开展湿地生态环境监测,建立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和三江平原湿地生态环境宣传中心及培训基地。 
  (十六)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续建)。该工程分布在45个县(市)。主要建设内容为: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地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新能源开发、节约能源、能源综合利用等农村供能与耗能系统。 
  六、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组织实施。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充分认识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规划建设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在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抓住主要问题,突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三者关系,按照规划蓝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学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逐步建立健全以有关法律为基础、有关行政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要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执行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对周围水体、土地、大气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安排相应的环境建设内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检查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 
  要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在松嫩平原开垦草原、在三江平原开垦湿地、在丘陵漫岗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乱占耕地、乱砍滥伐、毁坏植被等不合理的经济活动。要尽快研究、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坚持资源有价、环境有价,谁使用、谁补偿、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依靠科技进步,推广适用技术成果,提高保护和治理的综合效益。要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按照常规技术、先进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充分利用我省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抓住我省处于全球气候变暖中心边缘的机遇,兴利除弊,发展绿色经济。要宣传和普及植树种草、水土保持、旱作农业、节水灌溉、“三废”利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建设模式。要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 
  要重视生态环境及相关学科人才的培养,围绕本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问题组织科研攻关。现有的各类科研机构要在规划实施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工程设计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 
  (四)抓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生态建设项目。要按规划立项,按设计组织施工,按工程进度安排建设资金,按效益考核。对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各级政府要组织精兵进行规划和设计,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进行不同方案比较,做好经济、技术论证。 
  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思路,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对国家纳入计划重点支持的大型工程项目,地方要积极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地方性的建设项目,由地方负责投资;小型建设项目主要依靠广大群众劳务投入。 
  要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引和鼓励社会上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要逐步建立林业、牧区育草、改善生存条件等生态公益基金,并切实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上。要扩大改革开放,积极争取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合作。同时,选择一批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俱佳的工程项目上市,募集社会资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作出长期安排。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预算,与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等统筹安排,并逐年有所增长。金融部门要增加用生态环境建设的贷款,并适当延长贷款偿还年限。要完善劳动积累工制度,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农闲时间组织群众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六)采取综合措施,开发绿色产业。加大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的开发力度,鼓励、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不断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规模,尽快建立一批绿色食品基地县(场)、和乡镇;制定优惠政策,扶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基地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同时,逐步建立绿色食品生产、营销信息系统,鼓励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出口,并对我省绿色食品名优特品牌给予保护;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做社会公益广告,大力宣传绿色食品对人类自身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使全社会对绿色食品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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