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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青山、北海冠岭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7 生效日期: 2001-12-17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1]204号
南宁市、北海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委、办、厅、局: 
  为了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南宁“青山”、北海“冠岭”项目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推动项目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青山”、北海“冠岭”项目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职责是指导、推进两个项目建设,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现将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汉民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潘鸿权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道喜 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计委主任 
  成 员: 
  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应炯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戴舜松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黎梅松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刘 智 自治区接待办副主任、西园饭店总经理 
  张景泰 南宁饭店总经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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