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1]204号
南宁市、北海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委、办、厅、局:
为了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南宁“青山”、北海“冠岭”项目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推动项目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青山”、北海“冠岭”项目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职责是指导、推进两个项目建设,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现将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汉民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潘鸿权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道喜 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计委主任
成 员:
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应炯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戴舜松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黎梅松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刘 智 自治区接待办副主任、西园饭店总经理
张景泰 南宁饭店总经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