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3]第1138号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广东、广西、四川、江苏、江西、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宁夏、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亚洲证发〔2003〕082号)。经研究,现对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3年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在公司总部上海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三、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认真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附件: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单位
1 武汉武珞路营业部
2 武汉青年路营业部
3 武汉红钢城四街营业部
4 武汉彭刘杨路营业部
5 武汉江汉二路营业部
6 孝感长征路营业部
7 宜昌滨湖路营业部
8 恩施舞阳大街营业部
9 当阳长板路营业部
10黄冈西湖一路营业部
11荆州北京中路营业部
12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
13上海宝龙路营业部
14上海常德路营业部
15上海新闻路营业部
16北京广安路营业部
17北京小黄庄路营业部
18天津白堤路营业部
19天津勤俭道营业部
20天津红星路营业部
21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
22深圳益田路营业部
23广州天河营业部
24银川解放东街营业部
25成都红星中路营业部
26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
27成都提督街营业部
28长沙城南中路营业部
29岳阳南湖大道营业部
30广西梧州蝶山二路营业部
31重庆大渡口营业部
32海口龙华路营业部
33宁波西河街营业部
34南京瑞金路营业部
35南昌井冈山大道营业部
36大连胜利路营业部
37西安文艺北路营业部
38西安和平路营业部
39合肥绿都营业部
40包头东河区营业部
41哈尔滨大成街营业部
42青岛宁夏路营业部
43沈阳南五路营业部
44辽宁营口营业部
45石家庄自强路营业部
46长春同志街营业部
47郑州东明路营业部
48郑州经三路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