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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12 生效日期: 2004-03-12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标委办[2004]2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国家认监委,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厅、局)、标准委各部(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标准化工作改革,实现标准化事业的跨跃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定于2004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部署国家标准管理改革和加强国家标准管理有关事宜; 
  (二)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国家标准管理重点工作; 
  (三)交流标准化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04年3月30日-31日; 
  (二)会议地点:北京金台饭店(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电话总机:63099111)。 
  三、参会人员 
  (一)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等单位主管标准化工作的司级领导和标准化处处长(或主管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各1名 
  (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质检总局领导, 
  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有关司(厅、局)主要负责人; 
  (三)国家标准委领导, 
  国家标准委各部(室)主任及有关人员; 
  (四)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会议将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加。 
  四、注意事项 
  (一)参会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加会议人员请务必于3月25日前将回执传真到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会议回执见附件3)。 
  (三)2004年3月29日下午报到,30日早8:30开会。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邓瑞德、崔华 
  电 话:82262612、82260702 
  传 真:82260700 
  电子邮件:plan@sac.gov.cn 
  附件: 
  1.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代表名额分配表(略) 
  2.质检系统京区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表(略) 
  3.会议回执(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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