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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2-06 生效日期: 2002-02-06
发布部门: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文号:
 
 
  经市政府批准,按(2002)哈规城地1127号规划用地许可证确定,将位于南岗区华山路201号楼范围内的哈尔滨电子计算机厂原土地使用权收回,规划调整给哈尔滨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作为住宅建设项目用地。 
  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你单位须持原土地使用证会同哈尔滨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到市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原土地使用证自行失效作废。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二○○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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