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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博美华光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变更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内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3 生效日期: 2004-03-03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注[2004]52号

北京博美华光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注册证部分内容的报告已收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1号令和关于药包材生产企业产品注册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同意北京玻璃仪器厂搬迁新址后与北京华光包装科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新建北京博美华光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我局已对其安瓿、管制抗生素瓶生产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鉴于新组建的北京博美华光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我局同意原北京玻璃仪器厂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做相应的变更。原公司名称、生产厂由北京玻璃仪器厂变更为北京博美华光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生产地址由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21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南豆各庄。 
 
 
二○○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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