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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7 生效日期: 2004-02-17
发布部门: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厦委[2004]10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厦委[2003]22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涌现了一批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厦门五发电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2003年度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带头作用,为我市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再创新业绩。 
  附件:2003年度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2003年度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先进单位名单 
 
  1、 厦门五发电子有限公司 
  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厦门市恒欣达电子有限公司 
  4、 厦门飞鹏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5、 厦门华厦山二实业有限公司 
  6、 来明(厦门)眼镜工业有限公司 
  7、 厦门洪氏企业有限公司 
  8、 厦门捷升御寒服饰有限公司 
  9、 柯达(厦门)有限公司 
  10、厦门龙和用大花卉有限公司 
  11、厦门通海船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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