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药监安[2004]26号
北京四维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所报资料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筹建药品生产企业。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1.拟开办企业名称:北京四维制药有限公司;
2.拟开办企业生产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工业开发区康西路118号;
3.拟开办企业生产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
根据你公司所报项目实施进度,你公司应在12个月内完成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新厂房设计施工请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完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到我局办理许可证核发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申请GMP认证。
特此批复。
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