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2003]121号
市城管办《关于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整治珠江流域水环境工作部署,实现整治珠江“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3〕3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实施原则
全面调查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的基本情况,了解特区内排水污染源的状况,进一步治理河流污染,改善水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按照《深圳市排水规划(1999—2010年)》,全面调查特区内排水系统的现状,从源头上查清排水用户的排污状况,理顺排水管网,提出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解决特区内雨污水混流造成河流污染的解决方案。
调查工作按河流流域和先建成区、后边远区进行。调查分为一般调查和详细调查,一般调查指对重要污染源(如酒楼、餐厅、酒吧、卫生和美容服务场所、洗衣厂、加油站、洗车场、修车场等供水管径超过50mm的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用户),通过供水查排水或专项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掌握情况;详细调查指通过从下游排水管向上游排水管详细查找排水用户,确定污染源。
通过对深圳特区内排水用户、管网的全面调查,明确排水用户的位置、类别,查清各类污水的分布、走向、水量和水质,查明市政道路和住宅、工业(开发)区内部存在问题的排水管网的具体路段、性质,建立排水和污染源档案。
二、组织机构
排水管网现状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是搞好河流污染治理的基础,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排水管网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普查办设在市城管办。其成员如下:
主 任: 蒋尊玉
副主任:
程艳秋(市城管办)
刘振深(市水务集团)
成 员:
曾思远、冀滨弘、万天赴(市城管办)
陈海铭、陈军军(市住宅局)
段余杰(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熊向陨(市环保局)
龚立民(市水务局)
张东辉(市交通局)
邓光达(市工商局)
颜震松、武民(福田区政府)
黄文越、陈启松(罗湖区政府)
梁招雀、罗吉新(南山区政府)
钟日星、李松许(盐田区政府)
韩德宏、马铁刚、刘乾(市水务集团)
熊杨、何旭(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普查办工作职责是会同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计划,协调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和监督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工作方法和职责分工
排水管网现状和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方法是采用查找管网竣工图、根据供水(含自备水源)户查排水户、按集雨流域查违章排水、根据雨水管内污水查污染源、实地勘察等。职责分工如下:
(一)由市住宅局组织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调查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支管错接乱接、改变阳台功能等情况,具体内容:
1.小区内居民户数、排水管网图,向周边路网接管的数量、管径、水量、接入位置等参数,并画示意图,填写有关普查表。
2.对小区内以每幢居民楼为单位调查雨污水管道合流情况,填写有关普查表。
3.对小区内重要污染源进行调查,填写有关普查表。
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市住宅局组织调查。市住宅局对调查结果分类统计汇总。
(二)由市水务集团负责调查所管理的排水管网情况。具体内容:
1.存在问题管网的状况。调查内容:按集雨(污)流域分,调查雨、污水管道是否完善和错接、串接等情况,填写有关普查表。
2.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水用户状况。调查内容:接入点位置、方式、管径,排水用户名称等,附管网简图,填写有关普查表。
市水务集团对调查结果按流域、路段分类统计汇总。
(三)由各区政府组织村股份公司负责调查城中村排水情况。具体内容:
1.村内的排水流向图,村内的人口总量、用水总量,向周边路网接管的数量、管径、水量、接入位置等参数,附管网简图,填写有关普查表。
2.对各村可能产生重要污染源的酒楼、餐厅、洗车场、修车场等进行调查,填写有关普查表。
由各区政府对调查结果分类统计汇总。
(四)由市环保局负责调查工业污染源排水情况,填写有关普查表,并对调查结果分类统计汇总。
(五)保税区、华侨城、莲塘开发区等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调查,填写有关普查表。
(六)找不到业主或很难找到业主的路段区域,以及市城管办已接管的道路(地下管网须由市水务集团接管),其排水管网均由市水务集团负责调查,所需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由于原始调查数据庞大繁杂,涉及几十万家排水用户,必须利用计算机和专用数据库软件进行统计、汇总和研究,作为下一步提出特区内河流污染整治方案,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和投资计划工作的基础。普查办牵头组织计算机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具体实施和所需经费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市、区规划、建设、档案管理等部门要无偿提供普查工作需要的所有信息资料(电子版的地形图和1:1000地下排水管网图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成果和信息资源由政府和市水务集团共享。
为了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客观,普查办聘请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参与普查工作的实施和监督,以及普查成果的分析和研究。各种普查表由市普查办另行制发。
四、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定于7月5日启动,9月30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计算机分析和研究。普查办工作计划和各阶段任务如下:
(一)7月5日前,制定标准化的排水普查表和统计表。
(二)7月5日前,组织排水普查队伍,对排水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三)8月30日前,根据研究内容完成设计计算表格和数据处理程序工作。
(四)7月15日—9月15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排水普查工作。
(五)9月15日—25日,对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填制各种表格。
(六)9月25日—30日,对普查资料进行复核,查漏补缺。
(七)10月1日—20日,计算机系统数据输入,绘制图纸,输出统计表格。
(八)10月20日—30日,对普查结果进行研究、分析。
五、普查经费计划
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普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普查办的办公费(包括培训、宣传、辅助资料费)和各单位调查排水用户的费用补贴(将根据工作量进行调整)。
市水务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排水管网普查经费和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和普查数据整理、输入费用由市水务集团负责。
各区政府负责的排水管网普查工作补贴经费由市、区按50%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