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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重新进行登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2 生效日期: 2005-12-22
发布部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布文号: 中汇交发[2005]354号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在汇率制度和结售汇管理政策改革后,外汇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引入新的交易方式,推出新的业务品种,增加新的市场主体。由于业务的调整,一些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很少或停止入市交易。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精神、联系与服务外汇市场会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对目前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请会员单位如实填写《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于二○○六年一月二十日前寄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提交《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登记表》的机构将被登记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交易中心将提供更好的市场服务。 
  联系人:龚炯 
  电话:021-63298988-5210、021-63233413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邮编:200002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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