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239号
北京万润广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报送的《关于增收万润家园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万润家园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万润家园小区楼宇对讲系统收费标准为每月每户1元。此项收费包括该系统(含公共区域和住户分机)正常的定期维护与零维修的工时费和材料费,但不包括系统设备更新费用。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3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7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