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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外埠产小包装食盐我市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30 生效日期: 2003-04-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盐业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非典时期”外省急调北京市场符合膜装精制盐价格的请示 》(京盐业发[2003]7号)收悉。为保证市场供应,缓解供求矛盾,满足市民生活消费需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外埠产复合膜装精制盐(一级),执行北京市销售价格。 
  2、 外埠产500克复合膜装精制盐(二级)批发价格每吨 1520 元;零售价格每袋0.90元。 
  3、此价格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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