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价[2003]47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近来,我省部分地区先后发生部分非典型肺炎病例,导致不少群众抢购板蓝根、抗病毒口服液、食用醋等,引起这类药品和食品价格异动,经政府公布真相后,因非典型肺炎引导起的恐慌已经得到遏制。但是,12日晚省内一些地区出现市民抢购食盐和大米的现象。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各地物价部门必须对这次市场部分商品价格变动进行密切关注,监测价格变化。省局决定从今天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对米、食盐等27种商品(见附件)每天进行监测,以便掌握这些商品价格的走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每天下午16时前将监测情况上报省价格监测中心。传真电话:020-87606454、87691252,电子邮箱地址:jc@gdpi.gov.cn,联系人:刘仲新、许奕辉,联系电话:020-87606454。
附件:部分商品零售价格监测表(略)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