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积极发挥价格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0 生效日期: 2000-05-10
发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发[2000]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积极发挥价格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对物价工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要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强价格调控工作,促进价格总水平适度合理回升,确保实现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持或略高于上年的预期目标。要实施积极的价格政策,完善价格形成和调控机制,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不断拓展价格服务领域,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年五月十日 
 
 
关于积极发挥价格调控作用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 
 
  为实现2000年全省价格调控预期目标,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价格政策,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1.降低商品房价格水平,促进住房消费。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成本核算,制止乱摊成本和费用行为,控制利润水平,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各种中介收费,明确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清理各种建设取费措施的落实,使商品房价格明显降低。积极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加大调整力度,使租售比价趋近合理,促进商品房销售。 
  2.深化电信价格改革,促进电信市场发展。结合全国农村电话管理体制改革,降低农村电话通话费标准,实现县辖区内城乡通话费同价。继续降低出租电路收费标准,充分利用专用网已有的电信资源,刺激电信专用网消费。配合国家研究改变移动电话收费办法,降低被叫资费标准,并进一步调整我省移动电话入网费、SIM卡收费方法和收费价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移动电话用户试行有所区别的收费办法。鼓励发展和逐步普及IP电话,促进IP电话与传统电话业务的竞争。 
  3.调整、清理旅游价格,促进旅游消费。适当调整旅游景区、景点票价,拉开淡旺季季节差价,逐步实行景区、景点内收费一票制。清理涉及旅游产业的不合理收费,规范旅游景点门票、停车、住宿、餐饮等服务价格,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旅游企业经营成本。 
  4.健全教育成本补偿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培养成本的变化,适度调整高中等学校学费标准。按照成本合理补偿、优质优价的原则,理顺高校住宿费标准,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确保高校扩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 
  5.改革电价结构,促进城乡电力消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价政策,取消省、市指导性电价,实行全省统一城市销售电价。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改革销售电价结构,减轻大中型企业电费负担。对工业企业和居民用户超基数电量部分实行优惠电价政策,开拓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力“两改一同价”改革,对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地区,重新核定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逐步降低农村电价,促进电力消费。 
  二、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6.合理制定粮食收购价格,优化粮食种植结构。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和优质优价及等级、季节差价政策,规范粮食购销企业价格行为,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按照制种收益略高于同品种粮食生产收益的原则,合理确定种子收购价格,以保持我省制种业的优势地位。 
  7.加强农产品成本专题调查,促进结构调整。通过对不同农产品成本、效益分析,为制定农产品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采取有效措施将价格信息及时传递给生产者,引导农民适时调整农产品结构。 
  8.积极运用价调基金,促进副食品生产结构调整。价调基金要重点用于扶持适销对路的副食品开发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发展高精深加工和创名优产品以及市场建设。要运用基金保护养猪、养鸡等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防止副食品价格剧烈波动。 
  9.加大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公布合法收费目录,完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 
  10.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努力做到以量稳价。要及时掌握化肥、农药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分析价格变化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11.制定价格扶持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由政府定价的高新技术产品,其定价要体现技术含量和质量的价格比。对放开价格的高新技术产品,要帮助其生产企业进行成本鉴证、价格认证,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 
  12.适当提高水资源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按照国家部署,根据我省水资源紧缺程度和用户的实际承受能力,对不同用户实行不同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保护区内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在整顿中间环节加价、严格控制最终用水价格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市、县属水库供水价格。 
  13.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加快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适当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取消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和污水排污费及各种乱收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的成本和费用。 
  14.合理制定路桥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促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的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对贷款、集资建设的道路、桥梁、隧道等,符合设站收费条件的,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15.积极推进城市公交票价改革,促进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改革售票制度,降低运营成本,适度调整偏低的公交票价,合理安排月票价格水平。运用灵活的价格政策,吸引城市公交建设投资。 
  16.建立城市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城市环境治理。根据国家规定和部署,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及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在搞好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办法。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展价格服务领域 
  17.切实做到价格服务“三到位”,为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价格政策和服务措施,切实做到理顺价格关系到位,清费、治乱、减负到位,价格咨询服务到位,主动为国有大企业改革与脱困服务。 
  18.积极拓宽价格评估领域,促进资产流动和资源合理配置。认真做好企业破产、涉案物品以及拍卖物、标的物、抵押物等的价格鉴证工作,为企事业及司法仲裁等活动提供及时、准确、公平、合理的价格鉴证结论。积极开展对省内名优特产品的市场价格认证,提高地产品价格信誉。开展对省内大中型流通企业促销活动的价格认证工作,为提高企业信誉,扩大商品流通和促进消费服务。 
  19.制定优惠价格政策,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对持有《下岗职工证》的职工再就业免收求职登记费、就业前培训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措施,对下岗特困职工就医、子女就学,采取减免医疗费和初中、小学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20.改进价格监测和信息工作,提高价格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分析涉及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提出调控措施。认真执行物价政策和法规公布制度,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辽宁版出版、发行工作,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发布国内外重要市场价格信息。要进一步加强《辽宁物价信息网》建设,实现全省物价系统计算机联网,扩大企业联网,搞好网络信息资源开发。 
  21.建立健全价格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完善定价、调价和价格监督检查处罚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价格听证会制度,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四、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22.彻底清理通货膨胀期间采取的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改进价格管理机制。通货膨胀期间采取的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以及最高限价、差率控制等措施一律废止。 
  23.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完善全省价格法律、法规体系,补充和修订价格监督检查、鉴证评估法规,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段。继续深入开展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 
  24.继续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公布合法收费目录,完善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25.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规范价格行为。协调和指导各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引导生产者、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定价。支持和保护生产者、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运用好自主定价权。制止通过行业协议价格等形式实行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以及价格欺诈、指定消费商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商品标价行为,并逐步实行明码实价。 
  26.规范铁路运价和港口收费,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规范铁路运价和延伸服务收费,完善“一票制”,取消国家和省规定外的一切乱收费。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降低出口成本。 
  27.整顿外贸进出口收费,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出入境收费的有关规定,清理、整顿、规范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外贸、交通(港口)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取消重复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制止各种乱收费。 
  28.深化药品价格改革,整顿药品价格秩序。按照国家制定的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用药目录大体衔接的原则,调整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实行药品进销、批零环节差别差率政策和药品价格登记(备案)公布以及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制度。 
  29.规范物业及供暖收费管理,促进物业发展和供暖收费方式改革。逐步推广物业分等级收费管理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制止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高收费的不正当行为。积极推进供暖收费方式改革,严格测算成本费用,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油炉供暖价格,促进油炉供暖方式的形成和发展。 
  30.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要紧紧围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开展对工商收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交通路桥收费以及涉企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配合价格结构性调整工作,加强对电力、电信、城市供水、药品、出版印刷价格的检查;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扩大消费为重点,开展对房地产征地、拆迁、建设、出售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的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个体私营企业收费的检查;积极开展对低价倾销、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省物价局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