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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2 生效日期: 2006-10-12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工作委员会中央电视台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06]55号

为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少先队员的优秀典型,为少年儿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少年儿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第十一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活动。在评选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级少先队组织层层筛选、逐级推荐和全国少先队员的广泛参与,评选出了第十一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他们是(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毅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少先队员
  孙紫照       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小学少先队员
  李冉冉(女)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景山学校少先队员
  李梦梦(女)    山东省莱州市文峰中学少先队员
  杨 梅(女)    四川省富顺县代寺镇中心小学校少先队员
  陈 晨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瑞园外国语学校少先队员
  季烨剑(女)    江苏省南通市盲童学校少先队员
  胡家巍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小学少先队员
  索南巴吉(女,藏族)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红旗学校少先队员
  薛涵梦(女)    陕西省延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少先队员
  第十一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是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少先队组织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红领巾与光荣同行”主题教育活动的形势下,涌现出来的当代少先队员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时代风采,集中体现了广大少先队员在少先队组织的引导下,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按照党的要求健康快乐成长的精神风貌。他们是广大少年儿童学习的好榜样。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号召广大少年儿童向“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学习,牢记“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从小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时刻准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先进事迹,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追踪关心“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成长发展,进一步探索新时期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切实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努力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媒体宣传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少年儿童的要求,注意总结和宣传集体、家庭和社会在少年儿童典型成长中的积极作用,以切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促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
  少年儿童正处于人生的起步阶段,未来的成长道路还很长。受到表彰的“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
200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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