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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报送自有品牌商品出口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1 生效日期: 2003-02-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发布文号: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为鼓励我省自有品牌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现决定对我省自有品牌商品出口情况进行调研,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地区出口企业和下属外经贸公司,并认真组织企业填写《2002年自有品牌商品出口情况调查表》(附后)。 
  二、请将企业填写的调查表汇总,于3月15日前报我厅(技术贸易处),并写出自有品牌商品出口情况报告,一并报送。 
  三、我厅将于近期派员到各市及省属外经贸公司进行调研,请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体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2002年自有品牌商品出口情况调查表(略)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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