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原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所属2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6 生效日期: 2003-06-26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3]132号

  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原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武昌证券交易营业部和汉口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请示》(民证[2003]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收购原武汉科技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昌证券营业部和汉口证券营业部等2家证券营业部,并相应更名为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桃山新村证券营业部和武汉解放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二、你公司与武汉市撤销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应在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的监管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并凭此批复到我会换领上述2家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