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作好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10 生效日期: 2000-07-10
发布部门: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发布文号:
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经贸委作好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投资[2000]29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文件规定,作好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根据国家经贸委通知精神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经委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研究制订的《北京市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现一并转发给你们。各园区请组织所属企业申报技改项目,并按照要求办理确认以及所得税抵免的具体手续。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