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1)90号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1880万元人民币。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华连内验字[2001]8号)验证,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下列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二、核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我会对你公司拟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凯华,副总经理陈维刚(兼稽核部负责人)、邢华、唐步、张弛,财务部负责人罗凤芝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四、暂不核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你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以外的其他证券业务,须向我会另行申请资格;过渡期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你公司类型。
五、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