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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分红保险有关问题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26 生效日期: 2000-07-26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寿[2000]24号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部于7月3日对你公司上海公司进行了分红保险专题调研,了解到你公司分红决策的整个操作流程中重要的三个环节为:
  一、会计处理模式
  你公司对分红保险的会计处理基本沿袭了传统产品的模式,即分公司填制报表,报送总公司汇总,但由于资金集中在总公司运用,投资收益等有关资金运用的数据直接由总公司发生。

  二、精算处理
  关于分红决策的精算工作比较关键的有三项:准备金评估、风险保额和可提费用的确定,由于你公司采用两差分红模式,因此还没有可提费用问题。目前你公司没有制订单独的分红保险精算评估模式,因此基本会采用总颁险种的评估模式:总公司确定算法,根据保单关键信息库编写精算评估程序,下发给分公司,分公司编写数据库转换程序,完成从业务数据库向保单关键信息库的转换工作,最后由分公司具体执行,将结果以报表形式上报总公司

  三、红利的派发
  分红保险的红利派发是一个逐单处理的过程,每一张保单都应当根据其保单数据决定红利金额,然后再“赋予”该保单。由于上海公司的业务管理系统与总公司系统不兼容,你公司总部不可能直接对每张保单进行批处理,因此可能采用的模式是总公司确定算法,下发给分公司,由分公司具体操作完成。
  我部认为,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分红的正确性,你公司应建立两大机制:第一,由于大量的工作由分公司完成,你公司应建立起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效的控制手段;第二,由于总分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衔接工作,为保证衔接的通畅,你公司应建立起总分公司之间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
  你公司目前已有两家分公司可以开办分红保险,并且还有增加的趋势,以上问题将更加突出。建议你公司成立分红保险协调小组,专门解决分红保险的总分公司的协调与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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