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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配售试点的预选单位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29 生效日期: 1999-11-29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同意,现确定10家上市公司作为国有股配售试点的预选单位,年内将从中甄选2家组织实施。其余8家将在明年与其他公司共同参与国有股配售预选。
10家上市公司是: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华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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