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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意见》(沪证司 E1998]122号)和《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79,960,253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31,227,147股,向法人股股 东配售7,743,794股,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7,233,408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3,755,904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殷,并在1999年4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