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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1-10 生效日期: 1998-11-10
发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赣发〔1998〕22号
  今年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全省军民万众一心、顽强拼搏,取得了抗洪抢险斗争的全面胜利。当前工作重点已全面转到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发展经济上来。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受灾地区首先要抓紧做好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全面规划,做到生产和生活统筹、治标和治本结合、当前和长远兼顾,全面做好救灾工作,努力完成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任务”。9月4日,江泽民总书记亲临我省视察和指导抗洪救灾工作,并发表了《发扬抗洪精神,重建家园,发展经济》的重要讲话。接着朱容基总理又亲赴我省对灾后重建作了重要部署。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重建、发展经济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继续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切实做好灾后重建,根治水患,发展经济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灾后重建、根治水患、发展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国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治理水患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以兴修水利和水土保持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国土生态环境质量不高,水土流失严重,水利设施抗御洪涝灾害能力不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全省现有江湖圩堤中,防洪标准20年一遇的占10%,10年一遇的占8%,其余的都是5年一遇标准以下。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山地面积的35%。由于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围垦,鄱阳湖的面积(按湖口吴淞高程水位22米计算)由1954年的5100平方公里缩小到1997年的3900平方公里,大大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因此,我省遭受洪涝灾害的频率增大,灾害的程度提高。一次次的洪涝灾害,特别是今年的特大洪灾,给我们以惨痛的教训:根治水患,刻不容缓。 
  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重建、根治水患提出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方针(以下简称“32字”方针)。这是我国改造自然、治理水患、造福人类的根本方略,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确保大江大河、重点水系的长治久安,滨湖易涝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为落实这一方针,今年9月朱容基总理率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三次亲临我省,现场办公,对我省灾后重建、根治水患、发展经济作了极为重要的指示,并给予了巨大的财力支持,仅移民建镇一项就安排中央资金17亿多元,这在我省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为我省实现大灾大治提供了极有利的条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9月4日视察我省抗洪救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9月28日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发〔1998〕15号文件精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的亲切关怀化作灾后重建的巨大精神动力,切实把我省灾后重建工作搞好。要把我省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以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把灾后重建与根治水患、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以灾后重建为契机,举全省之力,兴修水利,造林绿化,重整河山,实现大灾大改、大灾大治,从根本上改善我省国土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指导思想是,以党中央、国务院“32字”方针为指导,从江西实际出发,立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当前与长远结合,恢复与发展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治水与致富结合,实行蓄洪与泄洪并重,加固堤防与降低河床并重,治水与治山并重,并与改革耕作、养殖制度,调整农业结构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在工作上要坚持科学求实的态度,顺应自然规律,遵循经济规律,尊重群众的意愿。争取有限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灾后重建、根治水患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省人民的长期努力。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是: 
  --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尽快扭转水土流失严重恶化的趋势。力争全省每年完成综合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五大江河的泥沙流入量平均每年减少10-15%,土地沙化面积平均每年减少20-30万亩,初步抑制土壤质量退化的趋势,国土整治和综合利用达到新的水平。 
  --努力抓好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提高森林植被质量,全面绿化江西大地。力争到200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林种树种结构趋于合理,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发展草业,实行林草结合,为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基本改变水利设施老化状况,增强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以长江、鄱阳湖、赣江干流整治和五河干流“上蓄下泄”工程为重点,以集中抓好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为基础,并切实加强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保障工程,初步形成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防洪体系。 
  --努力扩大鄱阳湖的蓄洪能力,提高湖区的综合效益。到2000年,力争鄱阳湖蓄洪面积增加1130平方公里,蓄洪量增加59亿立方米。湖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达到新的水平,进一步综合小血吸虫病感染区,把鄱阳湖区建成我国名贵淡水养殖生产基地。 
  --全面完成移民建镇和灾后重建任务,形成一批新型小康示范村镇。全面完成移民安置46万人左右,并在今明两年内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在翻阳湖区建成一批环境优美、功能较好、经济发展、生活安定的新型村镇,为退田还河还湖的移民和被水冲毁房屋的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条件。 
  三、围绕增强鄱阳湖的蓄洪能力,积极稳妥地实施平圩行洪、退田还湖 
  从长江防汛和我省五河水系防汛的大局出发,对不合理围垦、有碍行洪的圩堤坚决实施平圩行洪、退田还湖。平圩行洪、退田还湖的重点是:连年溃决的圩堤,设防标准较低的圩堤,影响行蓄洪的圩堤,堤线长、保护农田面积小或堤内人口少的圩堤。根据上述重点,本着有利于提高鄱阳湖的调蓄功能,有利于缓解人地矛盾,有利于安排移民生计的原则,初步确定,“九五”后三年全省实行“平圩行洪、退田还湖”的圩堤共234座,同时基本建成鄱阳湖区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四个分蓄洪区。针对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三种模式实施:一是平圩退田、外迁开发、还河还湖。对严重影响行洪、蓄洪的河堤、湖堤,一律放弃,不再修复,实行平圩清障,还河还湖。二是后靠高地安民,低水种养,高水蓄洪。限定高程修复,实行退人不退田。当湖口吴淞高程水位22米时必须无条件蓄洪,不予补偿。三是切实抓好康山、珠湖、黄湖、方州斜塘四个鄱阳湖分蓄洪区的建设。加快完善区内各项安全设施,对分洪水位线以下的群众采取后靠安置的办法转移安置。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民因分蓄洪遭受损失的补偿办法,建立保险机制。确保汛期执行调度,及时分洪。通过这些途径,使鄱阳湖面积在湖口吴淞高程水位22米时由现在的3900平方公里增加到5030平方公里,蓄洪容积由现在的298亿立方米增加到357亿立方米,基本恢复到1954年的水平。 
  四、切实抓好移民建镇工作,建设繁荣、昌盛、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抓紧解决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是关系灾区群众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要从有利于防洪抗灾、发展经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节约耕地和能源、促进小城镇建设出发,坚持统一规划、远近结合、因地制宜、自力更生、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确保今年灾民安全过冬,用两年时间完成移民建镇任务。 
  我省江湖地区移民建镇的主要任务是:退田还湖、平圩行洪、异地开发安置移民18万人、4万户左右;低水种养、高水还湖、就近选高地安置移民28万人、7万户左右。按有序规划、美观实用的要求新建集镇37个,中心村150个,基层村400多个。同时配套建设中小学、卫生院、敬老院及道路、供水、供电、邮电、通讯等村镇基础设施。要立足于自力更生,建房资金以自筹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移民建镇工作必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建设等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对暂不具备建房条件的灾民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由当地政府组织结对帮困、投亲靠友,腾出部分办公用房和闲置厂房,暂住原有住房等办法,切实解决好灾民安全过冬问题。在移民建镇帮助灾区群众建房中,要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二女结扎户给予适当照顾。 
  五、以“上蓄下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在五大江河中上游实施一批重点防洪控制性工程。抚河流域重点是力争1999年开工建设廖坊水利枢纽工程。信江流域在尽快建成大坳水利枢纽工程的同时,争取早日建设高店水库和伦潭水库。饶河流域重点是在昌江上游建设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修河流域重点是在北潦河和南潦河上建设高湖水利枢纽工程和甘坊水利枢纽工程。抓紧一批江湖骨干圩堤的除险加固及综合治理。“九五”后三年重点是建设长江干堤、鄱阳湖治理二期工程(湖区15座保护5-10万亩的重点圩堤)和赣东抚西大堤。同时,结合水毁工程的修复,全面整治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下游的堤防,力争五大河流下游的干堤比原防洪标准普遍提高一个等级。要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重点是对所有设防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城镇的一批城市防洪工程进行加固改造。完善和提高南昌市、九江市的堤防工程,尽快达到百年一遇的标准。建设景德镇市的城市防洪体系,使其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对赣州、吉安、宜春、临川、上饶、鹰潭、新余、萍乡等8个地市所在地的城市,按照50-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固和完善防洪体系。到2003年力争全面完成城市防洪规划规定的建设任务。要切实抓好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配套建设。“九五”后三年全面完成现有1612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重点是抓好紫云山、飞剑潭、军民、大段、社上、老营盘等6座大型水库、65座中型水库和京九沿线235座水库的除险加固,确保不把病险水库带入21世纪。要加大五河疏浚力度。重点加快疏浚五河下游河道及尾闾地区、鄱阳湖五河入湖扩散区和鄱阳湖入长江水道,增加河道行洪断面。要重点搞好长江干堤、南昌市堤、赣抚大堤、鄱阳湖区重点圩堤等填塘淤背工程,提高堤防御洪能力。坚决依法办事,认真执行河道、湖泊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对已建成的阻水碍洪或侵占河道湖泊的建筑物,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补救的要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力争“九五”后三年完成疏浚清淤工作量1.2亿立方米,以确保水畅其流。要搞好地质环境的评价,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治理江河的同时,要实施防治地质灾害的工程和措施。 
  六、全面开展“跨世纪绿色工程”建设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加大林草植被的恢复和建设力度。对坡度在25度以上的农用地和坡度25度以下但水土流失达到强度级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采取人工造林和人工种草、改良天然草地等措施恢复植被;对坡度在8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施“坡改梯”。实行退耕的林地要在2000年以前高标准绿化。对已开发种果的山地实施水土保护措施,以减少裸露地表,防止水土流失。抓紧启动封山育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2000万亩,封禁天然林3700万亩。改造人工针叶林1000万亩,使之成为混交林。在吉泰盆地、鄱阳湖区、赣南山区建设生态草地。同时,积极推进以小流域水土保持为中心,实行工程、生物、耕作等措施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 
  七、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 
  要结合平圩行洪、退田还湖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大力发展养殖和林畜产品,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经济、生态双重效益。要改进耕作制度,发展避洪农业。根据鄱阳湖和长江汛期规律,避开6、7、8月洪水期,在鄱阳湖区大力发展高效作物,变单一的水稻生产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等多种经营。要结合退田还湖、退田还渔,建设百万亩水产养殖基地。同时配套发展水产良种繁育体系、水产技术服务体系及水产加工、家禽生猪饲养和季节性农业,形成渔工牧农一条龙的生产体系,逐步把鄱阳湖建成我国淡水养殖的重要基地。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结合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大务推广猪一沼一果等工程,实施猪沼结合、果牧结合,形成以养殖业为动力、以沼气为纽带、联动种养业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年出栏优质瘦肉型猪500万头的目标。要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的力度,走开发型移民的路子。灾后重建、水毁工程修复、移民建镇、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工程要尽可能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更多地吸纳灾区群众投工投劳。要鼓励灾区群众和移民,根据市场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和种养加工业,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脱贫致富支柱产业。 
  八、科学决策,严格按程序办事 
  灾后重建、根治水患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既积极,又稳妥。对平圩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等各项工作,各地都要在严格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办理。 
  平圩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平、退圩堤的基本情况,1998年溃决情况;2、操作的具体方式;3、移民点的规划;4、移民生产、生活的安排;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6、以县为单位耕地总量态平衡的措施等。 
  方案的制定和申报要以县为单位进行。各有关县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并经科学论证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经县委、县政府讨论通过后,以县政府名义上报省计委,并抄报行署(市政府)及省政府。各县上级的方案由省计委会同水利、土地、建设等部门审批。 
  方案批准后,由各县组织实施,有关地、市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积极支持和帮助各县按批准的方案认真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九、为灾后重建提供政策支持 
  为了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部门都要本着“大力支持,简化程序,依法办事,尽量优惠”的要求,支持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1、对因平圩行洪、退田还湖减少耕地的移民,按规定办理免征农业税手续。 
  2、平圩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村)的农房应尽量使用闲置土地,尽可能不占用农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可通过复耕原宅基地进行置换,冲抵造地费。确需购买新迁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按不高于省建设高速公路购地款的原则(即旱地每亩不超过2000元、水田每亩不超过3000元),给予适当补偿。属平圩行洪、退田还湖的移民建房可免交耕地点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防洪保安资金、造地费。 
  3、移民建镇占用林地可按规定减免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4、退耕还林、还牧、还渔等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5、移民建镇中采石、采沙及制砖、制瓦所占用的矿产资源,免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6、灾后新建村、镇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规划设计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减半收地形测量费,无偿为灾后重建提供规划设计和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7、移民建镇新建公路,交通部门每公里补助2万元,做油路、水汛路面时,按县乡公路标准给予补助,并免息金。新建公路中的大、中桥梁,按每延米2000元标准补助。 
  8、移民建镇(村)的电力增容贴费,原则上现有变电容量迁移的部分应予免收。 
  十、加强领导,依靠群众,依法办事,确保灾后重建,根治水患,发展经济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任务繁重的地方要作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最重要的工作,一届一届的抓下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群众是重建家园的主体。要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组织群众和动员群众。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简单从事,更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各级领导要深入工作第一线,身先士卒,带领和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搞好灾后重建、发展生产、根治水患。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执行《防洪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建筑法》等法规。做到依法治山、依法治水、依法规划。要抓紧制定封山育林实施办法、鄱阳湖区综合治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禁止围垦湖泊、侵占江河滩涂、封堵通江湖泊河道、乱采江河砂石。坚决清除河道障碍。加强江河湖泊和易洪易涝地区的管理,广泛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全面提高综合治理水平。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重大建设项目和综合治理措施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建筑施工、水土保持、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加强水文、通信、气象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的建设,做到科学治山、科学治水、科学防汛。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兴修水利和综合治理的合力。把根治水患灾害的立足点建立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动员和依靠全省人民共同参与上,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参与水利设施建设和综合治理,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积极投身到以兴修水利和植树造林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上来,举全省之力夺取灾后重建,根治水患,发展经济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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