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6)41号
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式的请示》(沪申证发(96)10号)及发行方案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上报的发行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要求,同意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4400万股,请你公司在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将发行总结报送我会。
199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