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方国勇冒充证监会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0-13 生效日期: 1995-10-1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5]158号
 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证券管理部门:
  最近吉林省发现一起上海工人方国勇冒充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到上市公司进行诈骗的案件。经吉林省公安机关调查,方国勇是上海民光被单厂工人,从今年7月24日起,先后到合肥、武汉、南昌、广州、海口、郑州、西安、青岛、石家庄、北京、大连、沈阳、牡丹江、长春等地进行诈骗活动。此人自称是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军,到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在每一家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调查期间,以钱夹丢失和外出时间长没带足衣物为名索要钱物,共骗得人民币3000多元及若干衣物、路费、住宿费。9月10日,方国勇在长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行骗时被识破,该公司领导同志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了方国勇继续行骗。此案正在审理中。
  望各地证管部门将此情况通报所在地的上市公司和证券机构,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行骗事件要即刻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1995年10月13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