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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有线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入网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暂行)等三项行业技术要求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30 生效日期: 2003-06-30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为全面推进广播影视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保障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网络发展年'工作的总体部署,总局组织制订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入网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暂行)等三项行业技术要求,已于6月19日发布实施(广发技字[2003]646号)。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入网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暂行)规定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CAS)入网的技术要求、功能、性能测试和评估方法,同时还规定对不同版本的软件分别进行测评。适用于有线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的入网测评。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入网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暂行)规定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SMS)的技术要求、测试环境及测评方法,同时还规定对被测SMS发布的不同版本SMS软件分别进行测评。适用于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的入网测评,以及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单位。
  《条件接收系统缓存设备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协议和格式技术要求》(暂行)规定了有线数字电视监管平台和条件接收系统(CAS)缓存设备之间的通讯协议和数据交换格式。适用于有线数字电视监管平台和采用智能卡(IC卡)作为授权管理对象的条件接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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