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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来自菲律宾水果的风险警示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15 生效日期: 2001-11-15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动函(2001)54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年来,我国在深圳、广东广西、秦皇岛等口岸,频频从菲律宾进口的芒果、香蕉等水果中截获桔小实蝇、芒果实蝇、菲律宾实蝇、瓜实蝇、凹圆盾蚧、香蕉灰粉蚧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初步风险分析认为这些有害生物传入我国的风险极大。
  为防止桔小实蝇、芒果实蝇、菲律宾实蝇、瓜实蝇、凹圆盾蚧、香蕉灰粉蚧传入我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总局2001年第1号令),现发布关于来自菲律宾水果的风险警示通报:
  请各局切实加强对来自菲律宾水果(特别是芒果、香蕉)的检疫工作,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总局2001第1号令)《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局。
  抄送:外经贸部,农业部,海关总署。
  本局:局领导,办公厅,通关司,动植司,法规司,国际司,动植检所,标准法规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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