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湖南省湘潭市谭家山镇双扶煤矿火灾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14 生效日期: 2004-07-14
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传真[2004]第17号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接到湖南省湘潭市谭家山镇双扶煤矿井下电缆着火事故报告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司室研究,对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全力以赴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核实下井人数及伤员的抢救情况,制定救灾方案,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抢救被困人员。

  二、事故抢救过程中,要加强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在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要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严格进行整顿。特别是在当前煤炭市场供需两旺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管理力度,严防煤矿超能力突击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