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4]4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禄智明(副省长)
副主任委员:刘福成(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开茗(省水利厅厅长)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岷(省财政厅副厅长)
许宾生(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锦林(省林业厅厅长)
张启亮(省农办助理巡视员)
黎 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委员:石光前(省经贸委巡视员)
高贵龙(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彭显刚(省国土资源厅助理巡视员)
姬保山(省建设厅副厅长)
吴 强(省交通厅副厅长)
贺士成(省环保局副局长)
苏 涛(省粮食局副局长)
蒋先宏(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傅永华(省物价局副局长)
王明章(省地矿局副总工)
张仕和(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邱跃丰(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
张书余(省气象局副局长)
肖祖才(省政府法制办助理巡视员)
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黎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信波(省水利厅副处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