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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价格司、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关于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电价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7 生效日期: 2000-03-27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价格司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
发布文号: 计司价格函(2000)32号
华中电力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认华中电力集团公司1999年电价的请示》收悉。为了规范电价管理,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执行的内部电价予以确认。审核后的各种电价标准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中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表
  受电地区  湖北  湖南  河南  江西  华东
  电价  计划内电量  新增电量
  项目
  葛洲坝电厂电量  109.27  126.60  119.82  120.79  115.00  150.00
  丹江电厂电量  152.58  158.53
  隔河岩电厂电量  394.68
  阳逻电厂一期  344.75
  阳逻电厂二期  332.70
  河南送电量  165.20  173.17
  湖南送电量  69.85
  江西送电量  69.85
  华东送电量  180.57  186.06  186.06  197.82
  姚郑线输电费  16.61
  清换线.凤下线等输电  1.30
  费
  注:1、清换线、凤下线等输电费按湖北省电力公司售电量计收。
  2、华中电力集团购湖南江西电量价格均为每千瓦时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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