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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交通宾馆新楼客房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01 生效日期: 1999-09-01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价格司
发布文号: 计司价格函(1999)71号
交通部机关服务局:
  你局《关于交通宾馆新楼核定客户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价格管理办法》(计价费[1998]107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交通宾馆新楼的设备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水平,经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体改司,核定该宾馆新楼两人标准间客房基价为75元/床日。其它价格事项,请按《办法》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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