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建审批[2004]2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和我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建[2002]5号),经省经贸委和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现核准厦门集力工程设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为电力工程丙级,工程监理范围为三等电力工程;核准漳州市光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工程监理范围为三等房屋建筑工程;核准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工程监理范围为三等房屋建筑工程。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