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府民户字第09300872140号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四日南投县政府府民户字第09300872140号函订定发布全文8点
一、南投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落实执行内政部订颁「外籍与大陆配偶照顾辅导措施分工表」所定具体措施,特设置南投县外籍与大陆配偶照顾辅导项目小组(以下简称本小组)并订定本要点。
二、依据内政部「外籍与大陆配偶照顾辅导措施分工表」,本府得拟订「南投县外籍与大陆配偶照顾辅导措施分工表」,由本小组协调本府各相关业务单位积极办理,据以执行之。
三、本小组之工作项目如下:
(一)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生活适应辅导事项。
(二)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医疗优生保健事项。
(三)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保障就业权益事项。
(四)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提升教育文化事项。
(五)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协助子女教养事项。
(六)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人身安全保护事项。
(七)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健全法令制度事项。
(八)关于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落实观念宣导事项。
(九)其它有关本县外籍与大陆配偶之应配合或办理事项。
四、本小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府主任秘书兼任,置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府民政局局长兼任,置委员五人,由下列本府及所属机关(单位)指派负责人员兼任之。
(一)本府教育局。
(二)本府社会局。
(三)本府卫生局。
(四)本府警察局。
(五)本府文化局。
本小组置执行秘书一人,由本府民政局户籍行政课课长兼任,置干事一人,由本府民政局户籍行政课人员兼任,负责小组之幕僚作业及相关行政工作。
五、本小组原则上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克主持时,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六、本小组召开会议时,必要时得邀请专家、学者及相关单位、机关及社会团体列席。
七、本小组所有兼任人员均为无给职。
八、本小组所需经费,由本府民政局相关预算下匀之,至因执行分工表之具体措施所需经费,除中央政府有补助经费外,由各业务机关(单位)相关预算下自行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