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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公示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07 生效日期: 2006-02-07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水建管[2003]208号)规定,长江水利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对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专家评定结果,该单位已具备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条件,拟批准其为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6年2月7日至2月13日
  受理部门:建设与管理司
  联系人: 陈定伟
  联系电话:010-63202801
  传真:  010-63202685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编:100053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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