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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www.110.com 2010-07-15 10:50

 [案情]
  在外打工的李某,看到别人跑货物运输好赚钱,遂用多年打工的积蓄买了一辆小“东风”,搞起了货物运输。一年下来,李某好歹也赚了几万元。尝到赚钱的滋味,李某更是不分白天、黑夜拼命干,想想来年如再赚到七八万元,自己就可以在县城买套房子,把年迈的双亲接到县城享福了。

  一次,李某在运输途中,因劳累过度,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车辆倾翻,车上价值十几万元的货物散落在地。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李某不知所措,半小时过去了,李某还未从震惊中醒过神来。此时路过的群众看到散落在地上的货物,哄抢起来,李某苦苦哀求,但无济于事。李某想到自己车辆已经投了第三者责任险,认为该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也就任由群众哄抢。当交警赶到时,十几万元的货物已被哄抢一空,只剩下李某和那辆该“死”的车躺在地上。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不久,李某找到保险公司协商索赔事宜,保险公司调查后认为,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损失扩大(货物被哄抢),保险公司对这一损失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按支付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12万元。

  [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买车时虽然将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但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即车辆倾翻、货物散落在地上遭周围群众哄抢时,没有及时采取报警等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违反了《》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李某无权就此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是关于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是否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有防灾减损义务。因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并不必然导致损失或者导致很大的损失,被保险人如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减少损失的发生或者避免损失扩大。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本案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采取报警等相应有效的措施,致使货物被哄抢的损失扩大,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其无权就此扩大损失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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