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伙伴成为资深业务员后,都会发现自己用来开拓客户的时间越来越少,而花在客户服务上的时间却越来越多,而在客户服务上又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花在为客户办理各种赔案。今天,我想给大家带来一个发在在吉林省的赔案给大家,通过这个赔案,让大家掌握一些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的、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也就是为自己节约宝贵的展业时间。
这是一个关于死亡保险金领取的。这个案例发生2003年5月8日。这一天在吉林省的一个小城市,一个叫陈莹的小朋友和她的母亲在外婆家里被歹徒非常残忍的杀害了。这个陈莹小朋友只有11岁,还只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让陈莹的家人感到安慰的是,一个星期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了。这个事情真的是非常地不幸,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是,陈莹小朋友的外婆在2002年9月25日给陈莹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 2000元的《学生平安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外婆的报案后,进行了查勘,认定符合《学生平安保险》条款的第四条规定,属于保险责任,决定给付2000元的身故赔偿金。本来这个事情到这里应该是皆大欢喜,保险公司决定给付赔款,犯罪嫌疑人也被抓获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为了保险金的所有权问题,陈莹的外婆和陈莹的父亲发生了纠纷。因为,陈莹的父母因为感情破裂,已经于2001年3月经法院判决离婚,陈莹判给母亲抚养。此后,陈莹一直随母亲在外婆家生活。这笔学平险的保费也是由外婆所交。对于这2000元的保险赔偿金,陈莹的父亲和外婆都认为应该是自己所有。
我现在想问大家,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你会把这2000元保险赔偿金赔付给谁?
……
这个案件涉及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一个是遗产,一个是保险金。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遗产的概念,遗产是指一个人平时劳动所得,这个劳动所得包括的范围相当的广,它包括死亡后遗留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牲畜以及其它物资。如果一个人死亡了,他的遗产如何继承呢。 我国的《继承法》第10条规定,死者的遗产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们大家都学过《保险原理》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死亡,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经济补偿。在中,死亡保险金一般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领取。
人身保险中为了保护受益人的权利,做了一些规定: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列入死者遗产,也不得用来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或税款,而且除指定的受益人外,其它任何人不得分享保险金。这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只要他指定了受益人,就只能由他指定的受益人去享受这笔保险金,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享受和分享。
- 上一篇: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如何变更?
- 下一篇:保险金可以继承吗?
相关文章
- ·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金应当有谁继承
- ·人寿保险中的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 ·抚恤金和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这笔保险金能否继承?
- ·保险金可以继承吗?
-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保险金的法定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继承权的申请是否适用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继承权的申请是否适用民
- ·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如何分割
-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人身保险金
-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保险金的处
- ·孙子尽赡养义务 应享有部分继承权
- ·放弃继承权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
- ·怎样行使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有多长?诉讼时效如
- ·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 ·继承权、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