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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拆迁安置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www.110.com 2010-07-03 17:10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今后,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购买单位团购房和定向建设住房的,都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独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能满足贷款额度的,不足部分可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益范围,并拓展了多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形式。

  《规定》指出,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职工购买住房时,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的人员(含部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只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账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规定》指出,从今年开始,按照“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各县(市)管理部也可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此外,我市还将开展抵押旧房购买新房的贷款业务。在所购住房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购房职工可提供其他房产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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