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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额贷款担保新政4月1日起施行
www.110.com 2010-07-13 15: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出台《关于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宣布上海今天起施行小额贷款担保新政。此次公布的新政,贷款门槛明显放低,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四条措施可以让市民创业受惠。

  其一,个人免担保贷款额度由此前7万元提高至1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企业首次被允许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小额贷款担保。

  其二,开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进一步扩大,不再局限于创业一年内的组织,凡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三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都可申请享受开业贷款担保。

  其三,首次提出“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概念,即对于本市户籍的青年意向创业者,只要所持创业项目经专业论证通过,即可获得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个人免担保小额贷款担保。这种将小额贷款担保扶持阶段从“创业后”前移到“创业前”,可有效解决许多有志创业的青年人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困境。

  其四,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被首次纳入开业贷款担保对象,对于其毕业两年以内在本市注册开业的,通过提供第三方个人信用反担保的方式,也可享受开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此外,涉及市民最关心的担保额度部分,新政规定,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及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50万元。小企业法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其中,贷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可免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分别提供不低于贷款额10%、20%和30%的有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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