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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华西公司诉广东省港澳航运公司错运货(5)
www.110.com 2010-07-24 10:29

  [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五十五条 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

  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

  前款规定的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时应当减去因货物灭失或者损坏而少付或者免付的有关费用。

  第六十九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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