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看雇佣关系、加工承揽关系及劳务关系的(3)
www.110.com 2010-07-24 17:54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四)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与建筑施工或者其他劳务使用人之间的纠纷;
(五)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与雇用的中国公民之间的纠纷。
故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应属于雇佣关系,适用有关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赵丽萍
- 上一篇: 在工作时间与他人斗殴伤亡,是否属于违反
- 下一篇:施工受伤落下性功能伤残 法院酌情判赔抚慰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