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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雇人为儿装修 出事故儿子担责(2)
www.110.com 2010-07-23 15:00

 因认为999疏于救治导致儿子死亡,近日,74岁的粟老汉夫妇将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该中心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84595.5元。
    原告粟老汉夫妇起诉称,2006年10月12日晚7时许,原告的儿子在羊坊店东街被人殴打,后被民警发现昏迷在地,随即民警拨打了999急救电话。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医生初步印象为酒精中毒,当时有人提醒医生,说原告儿子的头部有出血,但医生擦拭后,并未对出血原因和伤情做进一步的诊查,便将原告的儿子送到位于北京西站的宿舍。期间,原告的儿子一直没有清醒。次日凌晨6时左右,原告儿子被发现停止呼吸。随即,原告再次拨打了999,999派人到达现场时原告的儿子已经死亡。2006年10月17日,海淀公安分局认定原告的儿子系重度颅骨损伤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专业救护机构,应当根据被救助者的实际病情实施救护,任何行为均不能免除被告的法定救护义务。被告的救护人员没有救护资质且缺少职业道德,明知原告儿子头部流血且处于昏迷状态而不救护,该行为剥夺了原告儿子被救护的权利,且客观上导致了原告儿子的不治而亡。被告对此存在过错。事发时,被告漠视农民工的生命,事后又拒绝赔偿。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284595.5元。

    据悉,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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