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心与自由魂——席勒年谈席勒(2)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然而,诗人席勒从作品到人生,人性内在的自由已在“美”的自律和他律中发轫,最终将挣脱命运的羁绊,其理想主义的人生价值由此当获得肯定。(完)
注释:
1 参见王学泰、李新宇著:《批判》,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99-221页。
2 Karl-Heinz Wuest著:《德国文学简史》,外语教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8页。
3 明报社编:《德国文学精华总揽——从创始到现代》,豪斯特??埃尔德曼出版社1975年版,第112页。
4 朱光潜著:《西方美学史》(下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444页。
5 卫茂平著:《中国对德国文学影响史述》,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154页。
本文由法律思想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李道刚
- 上一篇:超越启蒙心态
- 下一篇:试论判例法的适用方法
最新文章
- · 实体倾向合理性分析
- · 公权合法性的法律基础:法律主义
- · 论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实现
- · 法律经济学与社会关怀
- · 论法律行为概念的缘起与法学方法
- · 经验的研究司法
- · 论法律行为概念的缘起与法学方法
- · 中国法学的迷茫
- · 新 分 权(导言)
- · “澳大利亚的兔子”——法律经济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