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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艺术的彼岸(3)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的确,人类的需要永远是双重的,他们需要这个世界井井有条,严谨有序。以此为基础,可以建立起一个基本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生活预期,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人类离不开理性的法律与法律的理性。但是,人类也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去突破常规、打破秩序、获得刺激、体验新奇,这种埋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渴望,既使他们做出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使他们投入到各种各样的艺术活动中去。一言以蔽之,不仅违法行为处在法律的对立面,艺术创造也处在法律的对立面。就像一条流淌的河流,此岸是法律所代表的理性,彼岸则是违法和艺术所代表的反理性。

  法律以理性的方式,满足了人们对于秩序或稳定的需要;艺术则以反理性的方式,满足了人们对于自由或新奇的需要。

  马克思早年勤于研习法律学。在学生时代给他父亲的信中,马克思还在雄心勃勃地建构一个法学体系。但是没过几年,这位天才人物就把兴趣转向了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终其一身,马克思虽然著述宏富,但并没有给世人留下一本纯粹的法律学著作。从法律学开始起步的马克思,最终还是走向了一个比法律更加广泛的世界。马克思思想志趣的这种转向,同样也发生在很多伟大人物的人生轨迹中。这种现象,正好可以从另一个维度诠释本文的主题:人类生活离不开理性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但法律的理性并不能满足人类对于自由自在地行动、无拘无束地探索的内在冲动。这种冲动,既是艺术精神的起源,也是一切创造活动的根源。

  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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