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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11)
www.110.com 2010-07-26 12:37

命题后就要考虑文章的结构,就是要展开。我的体会,你找到论文的结构,就完成写作的一半了。但这个结构必须是合理的,必须能充分地表现你的研究成果,甚至更好层次的是能使你的研究成果更加完善地表述出来,甚至有内容上的增色、提高。我经常遇到的困境是你的结构是什么。我先介绍两种经典的结构。第一个是由八股文简化而来的,中国流行了几千年的结构,叫“启、承、转、合”。这个说法我最早是到大学时看到 参考消息上一个文章,介绍八股文里的可取之处。实际上八股文里包含了很多合理的因素,例如启、承、转、合四个环节,四个部分来写。前不久我还买了一本日本教授写的《创造性论文的写作》,他里面讲到了跟这四个结构差不多的,最后一个他不叫合,我估计这是一个翻译的问题。日本人的文化我估计他也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传到日本去后他们继承下来的。启是什么意思?怎么写?启就是破题。你这个文章题目出来后,第一段或者第一部分,你一定要告诉别人你这个题目讲的是什么,就是把你这个题目的意思展开,让人理解你要说什么,这就是启,也叫破题。承就是再承接主题,破题后包含的内容,然后一个一个道理讲下来,因为你破题后把一个简单的,例如你写《论法的态度》,那么你第一部分写法的态度是什么,第二部分就承,就是把这个法的态度中的核心内容一步一步地讲下来。这个方法不光中国人用,我看讲英文写作的书,也是这个方法。而且我的感受是第一句话最好是一个经典性的一个观点,而且这个观点正好是你的内容里包含的,你把这个小句子放在一段的最前面。那个英文阅读技巧里,快速浏览就是要看第一句话就行了。那么承就是你要用几句话,起几段来把你论文中的道理正面讲清楚。第三个环节转,就是转变,转变一种思路,你现在承接的是按照你直接的思路展开的,那么这个环节就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来审视你这个道理,来反驳你这个道理,来对比别人的观点。就是你把别人不同的观点拿来批一通,拿来比较一通,最后让人感觉到别人还不如你说得对啊。我在里面就要把人家可能有的疑问批判一通。这就是可以有几种形式,可以自己提出问题,可以拿别人提出的问题来批评,可以站在对立面思考。那么合就是最后的综合。这个合应该是和前面呼应的,和你的第一段那个启是呼应的,但这也不是简单的重复,如果你把第一段再写一遍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就是你写到最后一段不仅要把第一段表述出来,而且要把前面的文章内容都概括进来。要让人知道你文章说什么,有哪些道理,哪些困惑已经在文章中破解了,而且最后一段还是一个升华。这是一个经典的结构。当然话说回来。这四个环节除了第一和最后一个环节一般不要变化,当然合也可以不要,因为我前面已经把道理讲清了,最后总结不出不能升华的话,就可以不写了。这个结构也不是绝对的。可以某些部分不要。但你布局时尽量考虑这几个因素。第一和第四不能改变位置。但中间的承和转是可以转换位置的。你可以先批驳别人的观点,然后讲自己的道理。这也未尝不可。选择哪个环节,不选择哪个环节,你要根据你的论文的需要。但大致上一般的比较简单的你没有什么别出心裁的东西,就按照这个结构来写就是一篇好文章。我曾经专门研究过一本书,优秀状元词,就无不按照这个结构来写的。再有一个经典的,大家可能不知道,1987年我国有《科学技术、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这就是一个标准格式GB7713-87,这是国标号。这个大家可以看看文件就行了,我就没必要说了。

下面讲下篇的第二章,就是论证的方法。思考的方法和论证的方法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同的地方。就是你论证的过程可以按你思考的过程来写,可以按思考的自然过程来表达来论证。另外一种方法就是按照一种别人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法来论证。这里就是讲让人容易理解的方法来论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讲。第一是从目标来说,就是要使论证严密,使人感觉到你的论证是有深度的,思想是深刻的,论证是严密的。有四个方法:第一个方法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这个方法我要特别强调,放在第一来讲,这是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观点。就是历史发展的过程有自己内在的逻辑,是一种自然的进程,你论证的过程就是表达历史的内在逻辑。我前不久与一个课题组谈课题时,讲公诉权研究,我建议第一部分就是写中国公诉权的历史定位。学者容易把中国的公诉权与国外的公诉权混淆起来了。那么写出来可能是世界公诉权研究,可能是三权分立的公诉权研究。所以我讲首先要写历史定位。从公诉权的起源、发展、一般特征,最后你写中国公诉权为什么是会这样。这就是我们思考问题时论述问题时也要这样,最好是你把你研究的问题放在它历史发展的长河之中进行研究,这样才不至于迷失了方向。才不至于提出一个落后的反动的观点,我这个反动是指reaction,就是向后的,不是我们说的反革命的反动。就是你要找出历史发展的逻辑来。我建议大家读一本书,叫《辩证逻辑》。我们形式逻辑学得不错,我们高中就学完了,大学又学一遍。我大学里选修了《辩证逻辑》,就是把我们的思考方法提高到更高的层面。思考的方法,推理的方法。用历史的方法来说明问题这个方法运用了之后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你通过历史的研究就可以看到未来的发展趋势。你历史的方法分析以后,让读者感觉到哦历史必然要走到这一步,你的观点就是历史的反映,那么多有说服力啊。第二个方法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哲学上的一个基本的命题,但你要真正做到是不容易的。今天中午吃饭时戴主任对学者讲了一个观点,他说你们提出的观点,我都赞赏,但真正实现可能要到几百年以后,但我们机关工作的人,要考虑现实的可行性。你作为学者可以倡导几百年以后才能实现的东西。例如马克思倡导的共产主义就是几百年几千年以后才能实现的东西。但我们论文的脚要站在现实的基础上,脚不能站在理论上,因为你提出的观点就是理论,而你的脚又站在理论上,那么不是用理论到理论吗,就容易陷入循环论证。我们检察官写论文,如果现实的条件还不具备,那么你的方法就不可行了。你阐述自己的梦想、理想也可以,但不是我们检察官要写的。你的论文必须立足于实践,按中央的说法是要符合中国国情。你不要把制度的东西看作是理论的东西是空洞的东西。要把制度也看作一个基础,而且要从实践的角度看这个基础,那么就更进一步,制度好比是钢筋,实践是混凝土,只有结合起来了,你的结构才是扎实的。光把一个制度作为基础,这个制度可能是实践中没有执行的,例如打砸抢罪,这个罪从来没有判过。这个罪实际上是立法的一个缺陷。这个法律虽然是个规范,但从来没有实践,就是一个死的法律。我们必须要找到活的制度,使制度产生活力。第三个方法是古今中外的比较。我们在论证一个问题时如果能把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找到某些共同的东西类似的东西,在国外也能找到类似的东西。例如人民监督员制度,我们讲了中国有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美国有大陪审团制度,在日本也有类似的制度,这起码说明这种制度也可能是可行的。当然并不是必然得出这个结论,但你可以作为论证的一个方面。有人当时就提出检察权是国家性很强的,还有人说从来就没有这种做法,那么我们就找出几个别人干过的事,说明别人也这么干的,两个法系的例子都有,我们就不能借鉴借鉴吗?起码说明就是有可能,有可能是可以实现的,是可以用的。比较的方法是给人一种启发的方法,就使人感到有可能。另外一个就是你有古今中外的比较,使人看了后感到作者有水平,有知识,我是对古今中外的问题作了系统的研究了的。这样就有权威性了。尤其是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的人,就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前面是说了两个辅助作用,一个是使人感到有可能,第二个是使人感到你是有研究的,起码感到你说的多半是对的。当然这个做不到确实充分。第四个方法就是讨论一下有关观点的得失。其实这与第三个方法有一定的联系。但侧重点不一样。这本身也是一个比较,但你的目的不是比较,你的目的是要论证别人的都不对,就我说得对,别人的观点是有缺陷的,我的比较全面。就是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的观点讲一下。也不要一棍子打死,不要说这个观点是绝对错误的,是荒谬的、无知的。人家提出的观点总也有一定的道理的,他未必比你水平低。你可以说他的观点也是有一定的优点,解决了什么问题,但它在什么地方是有不足的,言下之意就是我的观点就是弥补了你的这个不足了。再一个方法是论证的系统性。就是你的论文不是一个点闪光,而是有多个点闪光。我的老师告诉我,说你一篇文章起码要有两个眼,就是要有两个亮点,否则就有缺陷,如果一个亮点都没有,那么这个文章就不行了。所以两个眼是一般的文章,三个眼就更好了,那就闪闪发光了。亮点越多越好。还要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收获。从不同的主体不同的身份的人看了后可以拿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翻译了一本书叫《人权市场》,作者说当时是出版社邀请我写人权方面的书。要求是使屠夫也能看得懂,学者能够引用。就是老百姓能看得懂,学者专家也可以引用你的文章。这个境界不简单。就是要通俗,又要深刻。我当时写序言,说这句话用中国传统的讲就是老子说的“大道至简”,越是大的道理,越是深刻的道理它就越简单。只有你没有搞清楚,没有吃透它的精神时你不能把一个深刻的道理说得简单明了。有时候我们有个感觉,吃透了后,想怎么说都是对的。但我也举个反例。陈光中教授与一位北大的博士,他曾经在高检工作,去香港参加一个会议,陈教授讲了一个观点,他当场就提出来,陈老师你这个观点不对,哪里哪里不对,这姑且不从做人的角度讲,让人家下不了台,这是不对的,就是从研究的角度讲也不对的。陈光中教授是中国刑诉法学界的著名教授,你是学刑法的,刑诉法不一定研究得透,怎么能这样就批评人家的思想是不对的。陈光中教授怎么讲都是对的。这里我们要讲你自己的文章立场要坚定。不能似是而非。你让人感觉到你提出的观点自己都不确信,那别人会信吗?多数情况下说服了自己还不一定能说服人家呢。但我们写论文就是要说服别人。第二点是引证,援引别人的东西。我也讲到过引证要有权威性。我在读博士期间,有两个教授,搞民法的,两个教授都很了不起,都是中青年法学家,但彼此不服气,其中一个教授就说另一个教授引证的都是人家外国的七十年代的文献,我引证的是最新的。按一般的理解,新的显然是要包含旧的文献的,而且有新的发展了。所以我讲这个例子就是要说引证时要求新。第二个要求全。那天我说到权威性,这就包含着你的论文中是不是有一些主要的著名专家的东西,如果这个问题著名专家有过讨论有过观点,你没有考虑到,那么就不够全。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他的观点。第三点就是论证的系统性就要瞻前顾后、左顾右盼。这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也是前面我讲到的历史地看,这是顾后,向前看就是要看发展趋势。这样就系统了。你左顾右盼就是别人怎么说的,相同的人怎么说的,不同的人怎么说的。这里我要说一下,我最近审查研究报告时,这个报告里充满了引证,前几年我最不喜欢的是一个报告里没有引证,要么是抄的,不敢引证,要么是没有看东西,自己拍脑袋想出来的,那么你这个想的水平不是在别人的基础上的,可能是几百年前人家就说好了的东西呢。这个文章的可读性就值得怀疑。所以这里就要左顾右盼,站在别人的肩上。我刚才说的就是要注意一种倾向,就是为了引证而引证。我刚才说的研究报告,他全篇都在引证,你说他是综述么又太罗嗦了,你说他是论文么他又没有自己的观点,没有一个精神,这叫论文吗?象是给研究生提供的文献报告。论文是要有精神的,其他的引证的是证据,这样才能为我所用。这就是另外一个极端。我们固然要强调多引证,但不能忘记文章的精神。要为我所用。你引证多了后,你的文章就充实了,有厚度了。当然我看到国外的文章有个做法比较好,值得我们借鉴,就是把别人引证的内容放在注释中讲,就是我论文讲的是我自己的观点,别人的在注释里,你爱看就看,不爱看就看我的东西就行了。我翻译过一本外国的国际法的书,但他又走向了极端,就是他正文往往只有两三行,百分之八九十的页面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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