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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与竞争政策的互动关系——WTO背景下的(2)
www.110.com 2010-07-26 11:31



  二、贸易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相互的促进和补充

  (一)自由贸易政策与竞争政策的一致性

  尽管贸易政策与竞争有不同的界定,贸易政策专司对外贸易,主要针对政府及其行为,采用与进出口密切相关的,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政策措施,协调各国市场之间的资源配置;竞争政策则专司对内交易,主要针对厂商及其行为,采取适用一国市场以内的政策措施,配置本国市场内资源。[4]但是贸易政策和竞争政策具有共同的目标,即追求资源配置的效率以及总体经济福利的最大化。

  竞争政策所追求的效率目标,包括静态效率(分配效率和生产效率)和动态效率。其中,分配效率指通过资源的交换和分配符合消费者的需求;生产效率指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化的产出;动态效率指针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实现技术、产品和流程的革新。竞争法对效率的追求可以体现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布莱克法官的经典名言,“不受限制的竞争将产生最经济的资源配置,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同时创造一个有助于维护我们民主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环境”。[5]

  自由贸易通过消除贸易壁垒同样追求分配、生产以及动态的效率。正如以自由贸易政策为立足点的WTO明确宣称“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目的”。[6]

  自由贸易政策与竞争政策的目标不仅一致,而且面临共同的现实条件。尽管完全的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现实条件与理想状态并不一致,现实条件往往受到一定程度的扭曲与限制。自由贸易受到的限制是关税、配额、出口补贴、反倾销税、自愿出口限制等;充分竞争受到的限制是垄断、合谋等各种市场主体的限制竞争行为。贸易政策与竞争政策都消除上述实际条件下的各种限制,来尽力实现自由贸易和充分竞争这一最佳的状态,继而实现效率目标。

  (二)自由贸易政策有助于竞争政策的实现

  WTO以及其前身GATT致力于削减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这不仅培育了没有贸易壁垒存在的一个全球性市场,同时也使得竞争同样全球化,竞争已经跨越国界而在国际市场上展开。

  可以说,促进竞争是自由贸易政策的一个成功之处。自由贸易政策是促进竞争的一个有效措施,最典型的例子如,消除了贸易壁垒,尽管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实际份额不大,但来自潜在竞争者的威胁,将使国内市场的独占厂商或者寡头垄断厂商不敢滥用市场支配力。

  在较小的国家或地区,自由贸易政策甚至可以取代竞争政策,确保当地市场的竞争性。例如,香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都没有制定竞争法,这三个国家或地区采取了综合方法来提高竞争,如实现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马来西亚在APEC的数据库中它是这样描述它的竞争政策的:“虽然我们没有竞争法……一个充满活力和高效的贸易政策可以很好的为提高全国的经济效率提供最佳选择”。[7]

  (三)竞争政策对自由贸易政策的补充和促进

  尽管自由贸易的推行有助于竞争政策的实施。但是,总体而言,单纯的自由贸易政策并不能替代竞争法。缺少竞争执法下产生的种种限制竞争行为最后将妨碍自由贸易的开展。例如,跨国企业之间通过固定价格、瓜分世界市场等国际卡特尔协议对多个国家的市场同时产生严重影响;其次,进口卡特尔、在国内市场具有垄断地位企业的独家交易、国内企业间限制性的纵向协议往往阻碍外国产品、服务的市场进入;再次,出口卡特尔以及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可以在国内采取限制竞争行为,而对国外市场造成影响。概而言之,随着国家之间贸易壁垒的减少,国内企业之间的限制竞争行为往往比政府的限制措施更能阻碍自由贸易的开展,构成市场进入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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