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资优惠制度利弊分析与重构探究(6)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除此之外,习惯上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享受的再投资退税、进出口经营权、贷款优先、土地使用费优惠等优惠待遇和内资企业享受的出口退税、水电、运输优先安排,物资优先供应及其价格优惠等优惠待遇都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而趋于统一。在此之前,我们应当加倍努力,积极创造条件,认真重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外资优惠制度。
- 上一篇:契约精神与中国税法之现代化
- 下一篇:税法公平价值论(二)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税收的优先效力
- · 个税法修改让效率与公平之调再次
- · 税收司法保障问题研究
- ·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
- · 关于遗产税立法的若干问题
- · 新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若干问题
- · 老鼠对猫的挑战——个人偷税行为
- · 收益的可税性
- · 税法与私法关系探源——对(私人
- · 税权的定位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