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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公正的宪法精神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从经济学家的角度看,宪法就是产生规则的规则。我们讲的宪法可能更具有某种抽象含义,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宪法精神。宪法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最高原则。这个最高原则应该是给这个社会带来最大利益的原则。简而言之,如罗尔斯所说,第一,就是最大的平等的自由;第二,适应照顾弱势群体。我觉得这是基本的原则,而不在于这个宪法的具体条文是什么,我们要追求的是这种宪法精神。

  同时我觉得从经济学角度上讲,什么叫最高的宪法精神,就是它对所有人都具有公正性。而这种公正性是假定所有参与立法的人在具体情境中没有特定立场、没有特定利害,这个时候立法必定是公正的。比如说,如果我们要制定一个围棋规则的话,那么制定人不知道今后自己是白子是黑子。如果他有明显的倾向性的话,规则就不会公正。我同时也在想,这种宪法精神也符合政府和人民的最大利益。

  然而,在我们的社会中,我觉得很多人搞不清什么是宪法层面的问题,什么是一般操作层面的问题。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某个城市缺水,为了节水公布了一个政策,要求所有的桑拿浴室关门。它的技术性目标很清楚,就是节水,但是它采取的手段违反了更根本的原则,即侵犯了企业依据政府的法律合法经营的权利。政府往往是为了一个技术性的目标可以采取一个违宪性的行为,大家可以原谅,因为他的目标好像是合理的。收容遣送这个制度的建立,和某些特定的时候特定情况相关,但是由于某些特定情况和特定时候,有一些特定的目标,我们赋予了政府超越权限的权力。我相信我们的社会治安是要保证的,而且这个社会需要警察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是为了保证我们的治安的时候,我们需要赋予警察多少权力,是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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