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
www.110.com 2010-07-06 14: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省会城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最近,有个别城市,以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有的小至零点一平方米单位产权)的方式向社会出售整座房屋。这一做法意在集资,明显地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集资问题的有关规定。以这种方式出售房屋,被集资方与集资方是一种债权关系,不是房地产的产权关系。如对此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既不符合房地产产权管理的有关法规,还将给房地产发证管理工作带来混乱和留下种种隐患。
因此,各地房地产产权管理机关,应当坚持国家有关房地产产权管理的法规,不得给以上述方式出售的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或以其他名义颁发具有确认产权性质的任何证书。正在颁发的,应立即停止;已经颁发的,应宣布所发证书无效,限期收回。
我部曾以建房〔1993〕571号《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发放任何具有确认产权性质的房地产证书。现发现个别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上述方式出售的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对这种违法行为,各地房地产产权管理机关应予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地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如有上述问题应立即制止,及时纠正,通过新闻媒介广为宣传国家关于房地产产权管理方面的法规,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我司。
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
- ·建设部对《关于不得给一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
- ·建设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
-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
- ·建设部关于批准山西中强审计事务所等4家单位取
- ·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产权属于房地产管
-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
- ·建设部《关于不得擅自将直管公房无偿划拨给使
-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印发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先
- ·建设部关于颁发古建彩画工等8个工种(岗位)的《
- ·建设部关于颁发燃气行业燃气管道工等27个“职业
- ·建设部关于批准山西中强审计事务所等4家单位取
-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
- ·国家科委关于确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
- ·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
- ·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城镇房屋拆
- ·关于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房屋拆迁政策法规
-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
最新文章